庭村聯動辦實事,平江法院委托特約調解員調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2021-11-11 16:49:28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余均軍 | 點擊量:10447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余均軍)為切實推動“楓橋經驗”深入發展,強化訴源治理,積極回應新時期人民群眾更高的司法需求,11月9日,平江法院甕江法庭委托當地居委會的特約調解員調解了一起兒童在游樂場玩耍時受傷的健康權糾紛。
去年5月,陳小某在媽媽陪伴下,在某兒童餐飲店吃東西,陳小某在該餐飲店的游樂設施游玩時,不慎撞到額頭,縫針后留存明顯傷疤。其父母多次上門找商家協商未果,在商家報當地派出所處理后,派出所建議起訴。陳小某父母遂代其將商家訴諸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整容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12000元。
考慮到本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訴訟金額較小,雙方亦系鄉里鄉親,委托當地居委會調解更利于真正化解雙方矛盾,避免后續沖突。收案后,甕江法庭委托當地居委會主任,特約調解員凌某進行調解。在經過了長達3小時的調解后,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4000元,雙方握手言和。
近年來,平江法院尤其重視多元解紛體系建設,強調發揮人民法庭在訴源治理工作中的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甕江法庭發揮司法能動性,在轄區范圍內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指導工作,創新委托特約調解員調解工作。充分調動基層政府、社會、村民自治的力量,依法開展訴源治理工作,讓越來越多的糾紛庭外化解、基層化解。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